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國資委《關于印發<營口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(2020—2022年)重點工作任務清單>的通知》(營國資國企改革辦發〔2021〕1號)精神,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,提升集團法人治理水平,根據《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辦法》、市國資委《關于修訂國有企業公司章程的通知》要求,參照《中央企業公司章程指引(試行)》的格式和內容,對照市國資委《權責清單》、《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“三重一大”決策制度實施辦法》規定,結合集團實際,重新修訂了《營口儲備糧集團有限公司章程》,在充分征求集團各部門相關意見和建議,經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,報市國資委審批后,現已完成工商備案工作。
公司章程作為企業的“憲法”,是公司治理及運行的基本準則,是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。此次章程修訂工作著重強調厘清出資人(股東)、董事會、經理層之間的職權劃分,進一步明確“三會一層”的權責邊界,建立各司其職、各負其責、協調運作、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。過此次公司章程修訂工作,將進一步促進集團決策更規范、執行更有力、監督更有效;進一步健全以公司章程為核心的企業內部制度體系,真正發揮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“憲法”作用。